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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大明巨变(三) (3 / 5)_

        第三件事,皇商、户部合资兴办酿酒坊。

        第四件事,户部牵头河南、河北两地,兴办养殖场。

        第五件事,教育部要提速增开学堂,计划为五年一千所,学堂管饭由一日一餐改为一日三餐。

        第六件事,全国各盐油酱醋、手工业坊等生产单位一律免税,所有营利不再征课税,各省市场专课税亦暂时停征。

        第六件事,户部走银行贷一个亿投入现行商市,高价采买蔬菜、瓜果等经济农作物。

        第七件事,总参向民间冶铁坊、冶工厂购买一批诸如盔甲、刀斧弓矛之类的常规军备。

        第八件事,户部今明两年实行赤字经济政策,朝廷的开支用度,必须超过预计岁入的三成以上。

        第九件事,朵甘地区、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五地,自今日始至建文十六年止,所有粮赋全免。

        暂时就先这些,后续随着时间进程发现新问题时,咱们再进行补充更正。”

        朱允炆交代下来的九件事,让朝堂之上,一片哗然。

        这任何一件事拿出来来看,都是一笔不菲的花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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