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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落下的一瞬间。我和四只鬼狼已经冲了上去。对方两个巫师。一个刺客一个德鲁伊一个圣骑士。明显是攻击胜于防御。我要是不抓住这一点乖乖等他们杀过来。那才叫白痴呢。
“呼----”
一道两米多高的火墙突然在我们墙面不远处地地上升起。横着阻拦住我们的步伐。在火墙升起的一瞬间。我看到了菲尼克斯的地法杖在舞动。是他这个家伙放地吗?
对于菲尼克斯。我还是有着比较大的忌惮。无他。他的经验太丰富了。作为一个四处流浪地流浪冒险者。他用了比其他冒险者更长的时间达到这个等级。换来的是独自一人冒险的时候那敏锐地洞察力和保命功夫一流的作战方式。这一点在和他一起冒险的时候我便已经能清楚地感觉到。
因此。我绝对不会认为这道火墙只是为乐堵路而设。他应该知道。这种程度地火焰魔法对我。甚至对变异鬼狼都造不成什么伤害。
那么。是为了稍微阻挡我的视线吗?我立刻判断出他地目的。不过同时也更加疑惑。这样虽然能一时阻隔住我地视线。但是他们那边不也同样看不见我吗?难道……
回答我的。是一道跃过火墙。朝我们直扑过来的娇小身影。
魔影斗篷!
又是刺客第一无赖的昏暗技能。虽然因为装备因素。对我的用处不大。但是对小二它们作用就比较明显了。不过。哼哼。忘记鬼狼和主人是心意相通的吗?
虽然鬼狼看不见。但是在我的指挥下。还是轻而易举的闪过了小狐狸那明目张胆的俯刺一击。并围好一个大圈。准备等她自投罗网。话说一个防低血薄的刺客竟然独自跑过来对付四只每一只实力都不逊色于她的敏捷型鬼狼。这究竟是有多想不开才会去做的事情啊。我完全无法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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