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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负责签约的主管告诉她,“我不管你红不红,但是在花影内部,是条龙你也得趴着。”
于是,主管给了她一分合约,非常非常不平等的合约。
合同上说,要王清怡为公司工作十年,薪资方面非常低廉,而且广告费、代言费一系列的费用分成低的可怜。
可以说,这是一份相当霸道的合约。
若是签了,王清怡等于在替公司当奴隶。
可不签呢?
王清怡不敢相信。
当初那位大腹便便的孙塘主管直接表明了意思。
不签,会联合其他公司封杀!
对,就是因为这个问题,王清怡才闷闷不乐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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