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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许多的外贸企业,自身并不具备进出口权,那么,这种企业也可以开展进出口业务吗?答案是肯定的,这些企业虽然自身并不具备进出口权,但他们可以很轻松地寻找到一些外贸窗口企业进行合作,如此以来,就可以轻松地完成进出口贸易。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会向这些合作公司收取一定费用,这也是进出口企业的一种赢利模式。
齐源商贸寻找到的外贸窗口,是哏儿都实品进出口总公司,简称实品集团,这家公司可以提供集进出口权、仓储、物流及通关一条龙服务,几年下来,齐源商贸与该公司合作极为顺畅。
然而,实品集团也是一家正常的企业,在经营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司法事件,就比如,近期公司与境外一家公司出现合同纠纷,实品集团作为被告,被告上了法庭。
诸多司法程序略去不提,单说诉讼后,法庭按照原告请求,开庭前对于实品集团的一处仓库,进行了司法封存,用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然而,这处仓库此时库存之商品,却是齐源公司准备出口的一批板栗,这批产品的船期及仓位已经确定,但因法院的封存,而无法运离仓库。
或许有人问了,货主不是齐源商贸公司吗,为什么法院仍然会对其封存呢?其实,这就与通过窗口企业的外贸操作流程有关,实品集团替齐源商贸出口货物,在单据上面显示的货主就必须是实品集团,而真正的货主齐源商贸,在单据上面只能以“通知人”身份出现。
好了,现在看来,法院的封存程序没有错误,而齐源商贸显然也属于无过错方,错误只是齐源商贸选错了时间,躺枪了。
齐源商贸的货物从被查封开始,郭志强就急了,如果这批货物被封存的时间过久,耽误的不只是船期,一旦出现货物延期,不仅会违约,支付高额的违约金,更会严重地影响他们的商业信誉!
郭志强首先火急火燎地找到了实品集团,希望对方就此事拿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然而,实品集团的难度很大,他们还是被告呢!
齐源商贸毕竟与实品集团合作多年,双方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关系,尽管此事责任全在实品集团一方,郭志强也不愿意轻易与对方闹僵,他更倾向于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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